5:1所以你们该效法 神,好像蒙慈爱的儿女一样。2也要凭爱心行事,正如基督爱我们,为我们舍了自己,当作馨香的供物、和祭物献与 神。3至于淫乱并一切污秽,或是贪婪,在你们中间连提都不可,方合圣徒的体统。4淫词、妄语和戏笑的话都不相宜,总要说感谢的话。5因为你们确实地知道,无论是淫乱的,是污秽的,是有贪心的,在基督和 神的国里都是无份的。有贪心的,就与拜偶像的一样。6不要被人虚浮的话欺哄,因这些事, 神的忿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。7所以你们不要与他们同伙。8从前你们是暗昧的,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,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。9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、公义、诚实。10总要察验何为主所喜悦的事。11那暗昧无益的事,不要与人同行,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。12因为他们暗中所行的,就是提起来也是可耻的。13凡事受了责备,就被光显明出来。因为一切能显明的就是光。14所以主说:“你这睡着的人当醒过来,从死里复活,基督就要光照你了。”
提示
- 5-6节:这并不是在说一个基督徒曾经有过这些犯罪的行为,而是强调那些一贯追求淫乱、污秽、贪心的人,他们被称为悖逆之子。
- 13-14节:这两节经文似乎是在说,当我们曝光或者指正暗昧行径的时候,我们不仅仅可以显露出这些事情的真实面目,还会给当事人带来改变的机会。J.B.Phillips曾经说过,『光不仅仅能照亮一切,甚至还能将所照之物转变成光(事实上这已经发生在你身上!)』。